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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安村镇龙村59.6亩集体所有的农业生产设施使用权交易项目(蔬菜第三产业园二期)
项目编号:****
流转方式:出租
要素类型: 集体所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使用权交易
流转期限:5年
| 发布区域 | **省******村委会 | ||||
| 登记日期 | 2026-11-02 | 所有权人 | **县安村镇府君寨村、冠坡村、府庄村、杨孔寺村等7个村集体 | ||
| 是否续租 | 否 | 交易面积/数量 | 59.6000 亩 | ||
| 项目描述 | 产业园总面积为59.6亩,园区**连栋拱棚16座,总面积30344平方米。规划主干道宽4.5米,长度424.26米,砂石路路面总面积1909.17平方米。**400米机井1眼,井房1座,阀门井1座,DN110闸阀。交易标的物四至:东临产业园一期,北临郭野路,西临林地,南临组界。出租用途:种植。交通便利,土壤肥沃,基础设施完善。 | ||||
| 流转用途 流转用途应获得行政许可的,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法依规使用 | 种植 | 使用权人 | **县安村镇府君寨村、冠坡村、府庄村、杨孔寺村等7个村集体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 相关重大事项披露 | 1.受让方在承包期间需遵守村集体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大棚用途。 2.受让方不得改变原有大棚的结构,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搭建临时性建筑物须经村集体组织、董事会成员同意方可搭建,出租期满后受让方有优先续租权。 3.受让方在承租期限内,不得私自转租。 4.价高者即得。 | ||||
| 单位名称/姓名 | **县安村镇龙村集体经济组织 |
| 联系人 | 牟均利 |
| 联系电话 | 135****1067 |
| 姓名 | / |
| 联系电话 | |
| 评估机构 | / |
| 评估基准日 | |
| 评估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