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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 沣京棚户区改造项目(北区)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我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于2026年10月2日组织召开自主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根据验收会议提出的建议,我单位对现场进行了整改,整改完成后,自2026年10月3日在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网https://www.****.cn公开了相关验收材料。
如对公示资料存在异议,请及时联系任工151****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