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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1-****009
传 真:0911--****001
邮 箱:****@qq.com
通讯地址:******服务局
邮 编:7176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第三输油处吴定首站燃油加热炉改造工程 | **市**县杨城子村姚寺组第三输油处吴定首站内 | ****第三输油处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县杨城子村姚寺组第三输油处吴定首站内,地理坐标:东经108度04分45.214秒,北纬36度59分8.852秒。项目拟对吴定首站内现有的3台燃油加热炉实施“油改气”适应性改造,同步加装低氮燃烧器。加热炉将以伴生气干气作为清洁燃料,替代原有燃油。加热炉均设置于吴定首站内西南角,不新增占地。项目建成后日常工况下运行1台加热炉(2#炉),时长约150天,严寒时段视负荷需求2台(1#炉、2#炉)同时运行时长约30天。剩余1台(3#炉)作为常年备用。本次改造不涉及配套燃气管道的铺设工程及供排水系统。配套燃气管道铺设部分,另行履行环评手续。本项目总投资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万元,占总投资的34.69%。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链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