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10-29 15:10 | 来 源 | ****服务局 |
| 内容概述 | ****环境局**分局对****飞机管路系统及隔****基地项目、******公司汽车安全蜂窝铝产能扩建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前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公示内容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等。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29-****2231
传真:029-****3399
通讯地址:**市**区蓝天路7号(710089)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 | 飞机管路系统及隔****基地项目 | 航空基地如虹路与云光路十字口西南角 | ******公司 | 项目位于****国****基地二期,主要建设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布设复合材料管路、PEEK增强料生产线、隔热降噪产品生产线等,建成后年产软管约32000件、复合材料管路约15000件、隔热降噪产品约150000件。项目总投资约20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9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扰民。对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规范处置,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各项要求进行治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干式漆雾过滤纸盒+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31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二甲苯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干式漆雾过滤纸盒+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31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本项目喷涂过程漆雾(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经“干式漆雾过滤纸盒+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31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打磨产生的粉尘通过移动式吸尘器处理后排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1标准限值,待项目建成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A级企业管理后,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工业涂装”行业绩效A指标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3标准限值;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并定期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环办固体函〔2026〕18 号)中的有关规定。 | |
| 2 | ******公司 | 汽车安全蜂窝铝产能扩建项目 | ****开发区人民西路54号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区人民西路54号,在该公司原有1#生产车间内新增高精度涂胶叠合一体机1台 ,改造后,年有效产出由50吨提升至170吨。项目总投资约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万元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生活污水;****园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1表面涂装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并定期送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环办固体函〔2026〕18 号)中的有关规定。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