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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现有厂区内,主要为现有工程生产过程提供蒸汽,新增1台12t/h天然气锅炉,同时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于2025年5月29****环境局**分局下发的环评批复》****。本项目于2026年3月开工建设,2026年8月正式投入生产调试,生产调试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9月20日。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验收单位:**中程****公司
联系人:孙工137****9841
地 址:******开发区****园区****现有厂区内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验收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27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