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1-****600
传真:0911-****600
通讯地址:**省**市****
邮编:727500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龙林建材储存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富行审发〔2026〕239号 | 2026年10月14日 |
| 2 | 关于《******公司医疗废物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富行审发〔2026〕240号 | 2026年10月14日 |
富行审发〔2026〕239号关于《**龙林建材储存加工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富行审发〔2026〕240号关于《******公司医疗废物 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富行审发〔2026〕240号关于《******公司医疗废物 收集贮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