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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2026年10月14日,****组织专家对《**县****公司**县牛头店镇竹叶关建筑石料用辉绿岩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技术评审。现将该**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县文化大厦三楼
联系单位:****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股
邮 编:725600
联系电话:0915-****892
附件:1.《**县****公司**县牛头店镇竹叶关建筑石料用辉绿岩矿**生态修复方案》 .pdf
2.《**县****公司**县牛头店镇竹叶关建筑石料用辉绿岩矿**生态修复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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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