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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913-****367
传 真:0913-****350
邮 箱:****@qq.com
通信地址:**省**市**大街中段
邮 编: 71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H技改项目 | **县 | ****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位于**经开区新材料产业聚集区纬二路西段,本次技改利用****现有溶媒车间厂房及罐区,购置原料中间罐、降温釜、离心机、高效蒸发设备、精馏塔、储罐等化学品生产设备,对溶媒车间及罐区进行技术改造及改建,建设HBM溶剂的项目,形成年产6000吨的生产能力。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张贴及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