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按照《自然**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自然**部、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动若干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226号)、《******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许可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意见》(陕自然资规〔2026〕608号)、《****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建发〔2025〕1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中心城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现将无需办理和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清单公布如下:
一、下列建设工程项目,免于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城市更新改造类
1.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包括小区围墙内部综合整治、停车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环卫设施、消防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改造提升,以及不改变建筑面积、高度、层数、主体结构,且不影响建筑安全、不改变外立面的更新维护、屋顶整治。
2.既有住宅小区在不影响消防和安全的情况下,小区围墙内部增设充电桩、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照明设施、快递柜、邮箱、直饮水设备、健身器械、导引设施和门卫岗亭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内部道路、电力电信、供热燃气、给排水、消防、环卫等基础设施维护整修及改造工程。
3.既有公园、绿地、广场用地范围内按规定增设内部道路、小桥(涵)、独立的消防水池等配套基础设施,用于休憩的亭、台、廊、榭,景观水池、雕塑和园林小品,以及非经营性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
4.不变更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不增设夹层,不改变外立面、建筑结构、房屋用途,不影响建筑安全,不涉及物权变动的既有房屋更新项目。包括房屋维修、内部装修、内部分隔改造、室内自动扶梯或室内电梯增设、消防设施提升等工程,拆除重建除外。
5.既有建筑为防雨、防晒而设置的最高点距离屋面高度不超过2米的轻钢结构顶棚。
6.除住宅小区外,在不影响消防和安全的情况下,既有用地红线范围内增设公共卫生间、分类垃圾收集站、门卫岗亭、停车设施、道闸系统、充(换)电设施,停车位上建设防雨设施。
(二)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类
7.公交车站(亭)、献血亭、自助快递柜、自助式公用电话亭、餐饮亭、24****图书馆、路边移动公厕、报刊亭、公共直饮水设施、非机动车充电桩及充换电设备、垃圾(分类)收集点等公益性设施。
8.在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停车场等经营区域范围内增设一体化洗车设备。
9.在符合相关规划、规范和安全条件,不涉及**、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利****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现有站址增设加氢设备。
(三)城市市政设施类
10.不涉及改变断面的既有道路(桥梁)改造,如车行道加铺沥青、行道树及绿化带改造、人行道整修等,用于城市安全、交通管理的岗亭、监控设备及道路交通设施的安装、维修、加固等。
11.用于安装灯光、旗杆、户外配电箱、非经营性小型分布式光伏等设施的构件,以及依附于现有建筑建设无线电发射设施。
12.****泵站、提升泵站、加压泵站、污水处理站、水厂、变电站等进行设备更新。
13.**项目红线范围内的临时性施工用房、施工工棚、施工围墙、水、电等临时性工程。
二、下列建设工程项目,需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市政道路(桥梁)断面调整,新增、改造市政管网;
2.**、改造街头绿地、广场;
3.街巷整治、景观照明、环卫设施改造、建筑立面更新等环境整治工程;
4.既有建筑加装室外电梯工程;
5.增设围墙、大门;
6.公共空间独立设置的不大于60㎡的通信机房、无线电发射塔杆(小区内部须经业主协商同意);
7.经小区业主协商同意,由社区或业委会主导实施的增设(**、改建、扩建)物业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房,以及将既有建筑非公共服务功能调整为公共服务功能或既有建筑公共服务功能互相调整;
8.经小区业主协商同意,****委员会主导,在小区建筑后退城市道路红线(绿线)空间、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内建设涉及建(构)筑物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机动车停车泊位。
三、有关要求
1.列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中应遵循《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物权规定以及建筑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线安全、城市市容容貌、户外广告、市政管理、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等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住宅小区涉及相邻关系的,以社区自治方式统筹处理。涉及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应依法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在建设过程中如造成周围环境或设施损害与破坏,使国家、组织和公民个人遭受损失的,建设单位(或个人)需承担补偿、赔偿等法律责任。
2.项目动工建设前,应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3.列入豁免清单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
4.****规划局根据“放管服”改革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进行动态维护更新。
5.****规划局应开展需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项目的日常巡查,监督核查规划实施内容,确保规划严格落实。
6.本通****规划局负责解释。
7.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中心城市。实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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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