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一次)(项目编号2026-JQ02-F1285)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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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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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我部于2026年10月10日 发布了****餐饮保障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招标公告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6-11-02 09:00:00,更正为:2026-11-02 08:30:00。


采购机构联系人:罗助理020-****9063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文书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质疑受理单位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应当一次性进行补正。

二、质疑不予受理情形 1.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质疑期限。 4.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文书内容的要求。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 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评审专家评分判定依据 对于采购文件中明确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要求响应和商务条款响应,如证明材料能够佐证偏离表中响应内容,则按偏离表 中相应内容进行打分;如证明材料不能佐证偏离表中响应内容,则视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按照无证明材料进行打分。

四、其他提示 中标(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或者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剩余有效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达到需要递补投 标(报价)供应 商数量2倍时,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依次递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递补供应商投标(报价)文 件应在投标(报 价)有效期内,在原有效期结束前,递补供应商可以作出**有效期的书面承诺。

1.请各供应商及时核查CA是否过期,如CA过期,将无法对投标(报价)文件逐一盖章,可能会无法参与投标。

2.首次使用军队采购网参与军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提前观看“军队采购网首页右侧-平台推广(操作培训)”等教程。

3.平台邮箱:****@163.com、

CA审核咨询热线:010-****3500(服务时间:9:00-11:30,14:30-17:00)、

供应商注册服务热线:010-****8181-2(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1:00,周末及节假日8:30-18:00)

4.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成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标书”,非其他后缀,请注意核对),为防止因光盘问题导致文件无法正常读取,建议提供两份加密版投标文件;

5.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室(注意不是到达我站!)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备用文件),请根据当地交通、天气状况合理安排到场时间。不仅是评审现场,开标现场也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字,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6.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采购文件质疑注意事项、供应商投标文件拟制自查内容清单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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