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BB-XX(JH)-80-06-03地块 (地块编码:****)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10-27 17:36 至 2026-11-11 17:36 | |||
| 行政区划 | **省-西咸新区-泾河** | 地块面积(m2) | 13637.51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0701)及公园绿地(1401) | 地块详细地址 | 西咸新区泾河**乐华四路以西,瀛洲三街以北,茶马南路以东,泾河湾路以南 | |||
| 经度 | 108.896080 | 纬度 | 34.48324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9-09 至 2026-10-26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婷 | 单位联系电话 | 133****6433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婷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3****6433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曹雪丽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8****455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西咸新区泾河**泾河****中心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地块为BB-XX(JH)-80-06-03地块(地块编码:****),调查地块位于西咸新区泾河**乐华四路以西,瀛洲三街以北,茶马南路以东,泾河湾路以南,调查地块总面积为13637.51m2,地块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08.89608°,北纬34.48324°,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泾河**/原**县高庄镇阜下村,原用地性质为203村庄(13326.51m2)及1202公路用地(311.00m2),土地面积分类来源于2024年 国土变更调查同口径数据。 由《西咸新区国土空间单元详细规划》(2023-2035)(局部)(见附件9)可知,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11334.70m2)及公园绿地(2302.81m2),根据西****规划局****工作部出具的《关于BB-XX(JH)-80-06-03地块信息核实表》可知,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及公园绿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的居住用地(07)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及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中的公园绿地(1401)。 项目组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 (1)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 (2)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固体废物堆放、填埋,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漏、倾倒或填埋); (3)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调查地块周围区域污染源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无污染的可能,因此该地块土壤环境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