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水利局拟准予洲27-46、洲32-36、洲25-40等9个天然气井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决定书

审批
陕西-榆林-绥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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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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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拟准予洲27-46、洲32-36、洲25-40等9个天然气井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决定书
****拟准予洲27-46、洲32-36、洲25-40等9个天然气井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决定书
时间:2026-09-22

中国石****公司****公司第二采气厂:

我局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办理取水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洲27-46、洲32-36、洲25-40等9个天然气井场项目水**论证表》和取水许可申请等资料,拟准予你单位负责建设和运营的洲27-46、洲32-36、洲25-40等9个天然气井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主要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石****公司****公司第二采气厂**县天然气勘探井工程,位于**省**市**县境内,涉及名州镇西雁沟村、四十里铺镇白家山村、四十里铺镇佛殿峁村、四十里铺镇大沟村、薛家河镇钱家河村、吉镇镇涯马沟村、吉镇镇狮子塄村、吉镇镇新任家沟村与前郑家沟村、中角镇李能沟村。主要建设内容为:**井场9座,含洲27-46、洲32-36、洲25-40、洲25-42、洲24-31、米47-40、米140扩建(46-40)、米46-36、米58扩修(米48-42)共9个井场,其中米140扩建、米58扩修为扩/修井。新钻井45口,印斗集气站、集气支干线及其他配套工程。

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取水点情况:

取水水源及取水地点一览表

下载

本次取水暂按上述方案执行,若后期坑镇河、两河沟河、薛家河、杨家沟河、高家沟出现缺水情况,则米47-40、米140扩建(46-40)、米46-36、米58扩建(米48-42)、洲27-46、洲25-42、洲25-40、洲24-3等8处天然气井场供水水源调整为无定河地表水,各取水口均采用水车拉水及铺设临时管线方式取水,采用车载自吸泵抽提、水车拉运方式保障供给。

本项目施工期为2026年10月~2031年10月,其中每年11 月 15 日~次年 3 月 15 日为冬休期,不施工、不取水。施工期总用水量为18.20007万m3,水源取自地表水。结合项目总施工取水量、月度有效施工时长及工程建设进度,采用月度均匀分配、按实际施工月份精准折算原则核算各年度取水量。项目钻井用水等采用循环利用模式,不另行考虑中水回用。生活饮用水及食堂用水以外购桶装水形式供应。

三、拟准予中国石****公司****公司第二采气厂以**县薛家河镇张家坪村拱形坝河段、四十里铺镇崔家圪崂村织女渠2号泵站河段左岸、薛家河镇钱田新村(元儿塌)河段左岸、四十里铺镇**村桥下河段左岸、四十里铺镇高家沟村口桥下河段左岸、吉镇镇瑞宁村河段左岸、****医院河段左岸、吉镇镇郑家沟村河段左岸、中角沟镇延家村背后沟河段共9处取水点为取水水源,向洲27-46、洲32-36、洲25-40等9个天然气井场项目供施工生产用水,施工期地表水取水量为18.20007万m3/年,许可年限为5年。该项目生活废污水排入化粪池,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返还周边农田作为农肥利用,无外排。项目生产废水由污水处理机构定期处理,不向外界环境直接排放。

四、公示有效期: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五、意见反馈方式: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向****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六、联系方式

****地址:永乐大道114****广场斜对面),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091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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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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