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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安排,县自然**、住建、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于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12日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安吴镇薛家村薛家组(具体拟征收范围见附件)。
二、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拟征地涉及安吴镇薛家村薛家组。
三、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征地面
积5.004亩(具体见附件)。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情况(具体见附件)。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分类表(具体见附件)。
四、异议处理办法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让的,应当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内口头或书面提出复核中请对口头提出的申请予以记录。参加调查的单位将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2日。
附件:华电项目用地附件.pdf
联系单位:泾****事务中心
联系地点:**县泾干大街446号
联系人员:武涛
联系电话:029-****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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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