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取消部分药品挂网资格的通知(2026年10月)

其他-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关于拟取消部分药品挂网资格的通知(2026年10月)

各相关单位:

****保障局《关于开展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3〕1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中心开展了药品挂网价格比对工作。

一、价格比对范围

本次比对工作以2026年10月20日**平台药品挂网数据为基准,经与**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比对,发现部分产品存在未按要求联动外省最低挂网价的情况,现拟取消挂网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产品的挂网申请。

二、比对结果查看方式

相关信息已发送至省平台“未联动**最低价挂网产品管理”模块,请相关企业登陆“**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结算-挂网目录管理-未联动**最低价挂网产品管理”模块(批次号:V202********951)进行查看。

三、公示期:即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17时,公示期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申诉材料要求

(一)本次公示期仅接受“外省最低挂网价执行时间不满30天(执行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之间)”及“外省低价一年及以上无交易”的申诉,申诉模板详见附件;

(二)**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数据存疑的情况,企业待一览表信息修正后可提交申诉材料,时间不受公示期限制。

(三)申诉材料需严格按照附件要求提供,若无有效证明材料视为无效申诉。

五、其他要求

(一)省级(含省际联盟)集采中选产品价格联动按照集采执行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二)公示期结束后未递交申诉材料的限价挂网产品将撤销挂网,一览表信息修正的情况,企业可递交申诉恢复挂网;

(三)公示期在平台递交降价申请的产品,将进行降价处理,公示期结束后未能证明外省价格执行时间不满30天的产品(一览表信息有误的除外),仍按规定取消挂网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产品的挂网申请。

六、申诉受理地址:****(**市**区**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6、7号窗口

七、联系电话:029-****1311(药品周一、周三下午14:00-17:00)

附件:附件1药品价格专项治理申诉函.zip

****

2026年10月22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