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6********135352N | 建设单位法人:胡章学 |
| 周元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巴**路47号 |
| ****核医学科核技术利用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2-Q8412-中医医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巴**路47号****外科住院楼一层 |
| 经度:109.034825 纬度: 32.69346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9 |
| 陕环批复〔2023〕1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67.83 |
| 197.83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6********135352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新****公司 |
| ****0103MA6U6DMF64 | 验收监测单位:**新****公司 |
| ****0103MA6U6DMF64 | 竣工时间:2026-04-17 |
| 2026-04-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18 |
| 2026-08-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list_19/889.html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建核医学科工作场所(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活度为2.24E+8Bq),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间SPECT-CT机房、1间PET-CT机房及其配套区域。 计划安装使用1台SPECT-CT开展99mTc显像诊断;安装使用1台PET-CT开展18F显像诊断;使用99Mo-99mTc核素发生器制备99mTc。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对该项目整体按照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标准建设,“三废”处置设施和辐射防护设施均按乙级标准配置。结合医院发展规划,项目采取分期实施、分期验收的建设方案:本次(一期)先行配置PET-CT相关设施,经核算,PET-CT所用18F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85E+6Bq,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等级,未达到乙级场所标准;待医院后期购置SPECT-CT设备后,再开展场所升级及验收工作。本次一期验收内容为1间PET-CT机房及其配套区域,安装使用1台Ⅲ类射线装置PET-CT,设备最大管电压为140kV,最大管电流为833mA,主要用于开展18F显像诊断工作。 |
| 环评阶段包含99mTc核素制备及使用,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合计为2.24E+8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本次仅验收18F相关场所,且18F日接诊患者人数减少,使用药量减少,实际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85E+6Bq,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a、根据临床诊断需药量,提前一天向供药单位订购所需放射性药物。 b、供药单位按照订购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将放射性药物运送至项目核医学科指定地点,核医学科安排专人接收,经确认无误完成相关交接手续,并将放射性药物暂放储源室。 c、核医学科工作人员远程操控自动分装仪对外购的放射性药物进行分装。 d、护士站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呼叫轮到诊断的患者名字。在确认患者身份后,让该患者经核医学科门禁系统进入辐射工作场所活性区,放射工作人员根据视频监控图像,通过语音提示,指导患者到达注射窗前。 放射工作人员将钨合金注射器防护套套在注射器上,隔着注射窗口对患者进行药物注射(静推给药),注射后的注射器以及棉签等固体废物丢入旁边专用废物桶。 e、放射工作人员根据视频监控图像,通过语音提示,指导药物注射后的患者进入注射后候诊室候诊。 f、通过语音提示,患者进入PET-CT机房接受显像扫描。患者进入机房后,控制室的放射工作人员通过观察窗和语音系统,指导患者正确躺在检查床上,然后隔室操作PET-CT对患者实施显像扫描。如遇到个别特殊的患者需要协助摆位时,放射工作人员从控制室进入机房对患者辅助摆位,随后离开机房进入控制室,隔室操作PET-CT对患者实施显像扫描。 g、扫描完成后,无不良反应患者由控制区出口离开核医学科辐射场所活性区,有不良反应患者在留观室留观10min。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医生指导意见,需要进行PET-CT显像检查的人员提前预约登记。 (2)根据临床诊断需药量,提前一天向供药单位订购所需放射性药物(18F)。 (3)供药单位按照订购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将放射性药物运送至项目核医学科指定地点,核医学科安排专人接收,经确认无误完成相关交接手续,并将放射性药物暂存于给药准备间手套箱内的自动分装仪中。 (4)分装、注射护士在距自动分装仪约0.5m处操作分装系统对外购放射性药物进行自动分装。 (5)登记室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安排,呼叫轮到诊断的患者名字。在确认患者身份后,该患者经核医学科门禁系统进入辐射工作场所,注射护士根据视频监控图像,通过语音提示,指导患者到达注射窗前。 (6)注射护士隔着注射窗口对患者进行药物注射(静推给药),注射后的注射器以及棉签等固体废物丢入旁边专用放射性废物桶。 (7)注射护士根据视频监控图像,通过语音提示,指导药物注射后的患者进入PET-CT候诊(一)室或PET-CT候诊(二)室内等候。 (8)通过语音提示,患者进入PET-CT检查室接受显像扫描。患者进入机房后,影像技师自控制室进入机房对患者辅助摆位,指导患者正确躺在检查床上,随后离开机房进入控制室,隔室操作PET-CT,对患者实施显像扫描。 (9)扫描完成后,患者在留观室留观,无不良反应后,由患者通道出口离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项目核医学科工作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控制区出入口安装门禁;在地面设置患者、医生的行走箭头标识,规定各类人员的活动路径; ②设置卫生通过间,工作人员离开时进行表面污染监测; ③设置放射性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并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④机房墙体、防护门、观察窗防护当量满足标准限值要求,设置有门灯联锁和门机联锁装置、急停开关、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状态指示灯等; ⑤门与墙搭接满足要求、机房内通风良好; ⑥机房内设置对讲装置,观察窗或摄像监控装置; ⑦建立完善的就医流程、放射性药物、放射性废物管理台账; ⑧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铅防护罐、一体化防护注射装置、钨合金注射器防护套、铅屏风等; ⑨手套箱:18F设置手套箱; ⑩在核医学科注射分装室、注射后候诊室、留观室、抢救室等配置带铅防护废物桶,桶外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识。放射性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存放于固废室,废物包装体外注明核素、收集时间、处理时间等相关信息。 | 实际建设情况:①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各防护门均已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文字说明,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并张贴分区标识,控制区出入口设置门禁,地面已设置患者、医护人员、药物、固废路径指示标识。 ②设置有缓冲区,工作人员离开时进行表面污染监测,监测合格方可离开,否则需进行去污操作。 ③本项目核医学科控制区采取独立的排风系统,并根据各功能区的活性高低分别设置排风管道及高效活性炭过滤防护装置。 ④机房墙体、防护门、观察窗防护当量满足标准要求,PET-CT检查室设置有门灯联锁装置、急停按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灯等。 ⑤机房门与墙搭接满足要求,机房内设置有机械排风装置。 ⑥机房内设置对讲装置和观察窗,可清楚看到机房内患者状态并能与之沟通交流。 ⑦对于放射性药品管理,医院建立有《放射性药品采购、登记、使用、核对、保管制度》《放射性药物采购、接收、分装、注射专项管理制度》《放射性药物出入库、分装注射登记台账》等制度;对于放射性废物管理,医院建立有《核医学科放射性废物收集暂存管理制度》《放射性废物收集、衰变、转运台账》《储源室、衰变池每日辐射监测记录》等管理制度。 ⑧已配备铅防护罐、钨合金注射器防护套、一体化注射台、铅屏风等防护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设置专用排风管道,放射性废气采取活性炭过滤装置处理后,由楼顶排放。手套箱应有专用的排风装置,风速应不小于0.5m/s。 ②核医学科衰变池排口设置标准采样口,****处理站总排口:总β放射性<10Bq/L。 ③设置放射性废物暂存间,有放射性废物处理台账。待放射性废物活度浓度低于HJ1188-2021清洁解控水平的要求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①本项目核医学科已采用机械通风,设有3套通风系统,排风管道由PET-CT留观室东侧的排风井通往外科住院楼楼顶,手套箱设置专用排风管道,排放口设活性炭过滤器,排放口高度距楼面约3m。手套箱手孔处测量的风速分别为2.45m/s和2.42m/s,均大于0.5m/s。 ②本项目衰变池设置在外科住院楼南侧地下0.6m处,设置有标准采样口。 ③设置有固废室,制定有《核医学科放射性废物收集暂存管理制度》《放射性废物收集、衰变、转运台账》等制度;本次验收18F工作场所,产生的含18F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超过30天,经监测铅污物桶表面辐射剂量率满足所处环境本底水平,β表面污染小于0.8Bq/cm2,且放射性固废活度低于GB18871清洁解控水平(18F活度浓度≤1×10Bq/g)时,可对废物清洁解控,按一般医疗废物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