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水务局蓝田县普化镇寺河穆家坡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审批
陕西-西安-蓝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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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普化镇寺河穆家坡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2026-10-22 15:42:27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对我单位“**县普化镇寺河穆家坡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县普化镇寺河穆家坡村段山洪沟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省**县普化镇穆家坡村

项目概况:本项目综合治理长度为1035m,**护岸总长1980m(其中左岸1031m,右岸949m),河道疏浚1021m,**拦砂坎3处。不涉及桥梁等附属工程,不涉及河道清淤。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科 联系电话:153****3162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2****5326 邮箱:****@qq.com

四、环境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具体方式如下:

①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

②给评价单位发电子邮件或打电话;

③给建设单位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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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