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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市2026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自评估项目):
| **** | **省**市****基地飞天路588****科技园6号楼四****服务中心K53 | 综合评分法 | 否 | 430,000.00元 | 94.66 |
合同包1(**市2026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自评估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市2026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自评估项目 | 按照磋商文件服务范围要求执行 | **市2026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自评估项目 一、工作背景 **市位于**省中部,地处关中**与陕北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属渭北黄土高原沟壑区,是****枯竭型城市转型试点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城市。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29平方千米,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3.7%,主要分布在**区、**县和**区。 **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本底独特,兼具子午岭南缘森林生态屏障与黄土高原水土保持核心功能区双重属性,生态功能以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为主,同时承载着照金红色革命旧址、香山—玉华宫生态旅游区、药王山中医药文化保护区等重要人文生态**。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漆水河、沮河、**、赵氏河综合治理,实施鸭口、陈家山、三里洞红矸山等**生态修复,建设王家河等生态清洁小流域(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生态保护成效显著,但人类活动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仍较突出。 ****生态环境厅《**省2026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自评估工作方案》(陕环生态〔2026〕27号),**市需以2022年为基准期、2025年为评估期,对全市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开展全面自评估。 二、工作内容 本次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自评估工作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保护成效评估(试行)》(HJ1143-2020),结合**市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和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评价指标,构建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客观地对保护面积、用地性质、生态功能、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为实现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有效监管和保护提供支撑。 三、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四、预期成果 在**市自然和社会特征基础上,依据“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和严格监督管理的要求,从面积、功能、性质、管理四个方面构建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市特色,开展保护成效年度自评估工作,编制完成《**市2026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自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生态环境厅文件要求,本次自评估工作具有以下要求: 1、技术规范 评估必须严格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保护成效评估(试行)》(HJ1143-2020)执行,评估指标包括: (1)通用指标(8项):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人类活动影响面积、生态修复面积比例、自然生态用地面积比例、植被覆盖指数、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与落实、公众满意度、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事件。 (2)特色指标(≤2项):各地可根据实际增设,如水质达标率、空气质量达标率等。 2、成果要求 (1)需严格按照省厅附件编写提纲编制《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自评估报告》。 (2)需提交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图、用地性质指标空间分布图、生态功能指标空间分布图等矢量数据。 (3)公众满意度调查需覆盖全部区县,样本容量要求:市人口 100万以上不低于400份,100 万以下不低于人口数千分之0.4;区县人口数10万以上不低于50份,10万以下不低于人口数千分之0.5 且不低于5份。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 按照磋商文件服务标准执行 | 430,000.00 |
段晓瑾、郭向宁、王姣姣(采购人代表)
| 以陕****超**选额为准,代理服务费为5900.00元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市2026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自评估项目 | 0.59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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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市新区齐庆路4号
联系方式:0919-****251
名称:****
地址:******开发区高铁****路1888号绿城柳岸晓风小区1幢11002室
联系方式:133****3287
项目联系人:李伟
电话:133****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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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