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韦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凤翔区雍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审批
陕西-宝鸡-凤翔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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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韦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区雍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26-10-21 08:00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区。

一、招标条件

**市**区韦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区雍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技术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市**区韦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区横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包含:完成本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查批复,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市**区韦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区雍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001**市**区韦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区雍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防洪评价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提供2026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8.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9.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0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10月21日 至 2026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09:00:00 至 11:30:00,下午14:30:00 至 17:00:00(**时间)

途径:****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5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2日15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会议室

七、其他

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6年10月21日至 2026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经办人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办公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原件审查后退回。

2.****政府采购政策:

2.1《****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乡村**局 ****供销**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2.5《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水利局;监督人:翟**、联系电话:0917-****154。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市**区彪角镇三岔村

联系人:王林

联系方式:0917-****303

****

2026年10月2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