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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米123气井井口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米123气井井口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地 点:**市**乌镇黄家梁村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1月1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甄工 178****1014
报告链接:https://pan.**.com/s/1JNICSJL8OylsTPYektjHSw提取码:2i6t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