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环境局**分局 | [ 发文日期 ]2026-10-20 | |
| 有效 | [ 文 号 ]||
| ****环境局**分局2026年10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202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699
传真:0912-****990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县河滨路)
邮编:71949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县飞马梁历史遗留矿坑煤矸石用于矿坑回填治理项目 | **县田家寨镇郭家燕村 | **** | ******公司 | 项****煤矿及洗煤厂产生的煤矸石对矿坑进行回填并进行复垦,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涉及采矿残煤回收。矿坑规划治理面积16.87hm2,设计库容为341.02万m3,共可处置煤矸石约460.38万t;回填准备期0.2年,回填治理期3年(回填期2年,复垦期1年),跟踪管护期3年。 | 环境影响报告 | 无 |
| 2 | **县石板台历史遗留矿坑粉煤灰用于矿坑回填治理项目 | **县老高川镇李家石畔村 | **** | ******公司 | 项目****电厂产生的粉煤灰对矿坑进行回填并进行复垦,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涉及采矿残煤回收。矿坑规划治理面积32.6096hm2,矿坑容积约为1139.45万m3,其中1#矿坑占地面积16.6976公顷、库容约474.69万立方米,2#矿坑占地面积15.9120公顷、库容约664.76万立方米,共可处置粉煤灰约1103.19万t(11143.33t/d),回填粘土约36.26万立方米。回填准备期0.5年,回填治理期5年(回填期3年,复垦期2年),跟踪管护期3年。 | 环境影响报告 | 无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