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辅助变流系统维保项目采购
直接采购公示
****机车辅助变流系统维保项目采购拟与****进行直接采购,特此公示。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机车辅助变流系统维保服务合同
2. 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机车辅助变流系统维保服务,具体包括:
(1)合同签订后对辅助变流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2)更换技术要求内的辅助配件;
(3)对本系统提供远程服务:包括电话咨询、软件系统远程分析,确保系统整体运行稳定可靠。
二、拟邀请的供应商
****
三、谈判采购依据
我公司现使用的DF8B-5783内燃机车、DF8B-5783内燃机车属于购买机车时点装的辅助变流系统,常规为(静液压冷却系统)。该系统由******公司安装,2019年该公司将维保、维修项目授权****。本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 技术专有性与不可替代性: 相关软硬件接口、均由****公司****公司****公司独家实施,具有特定的技术封闭性和专有性。
2. 维保服务的唯一适配性: 设备的维护保养、故障诊断及备件更换,均需依赖原厂技术参数、专用检测工具及原装零部件。****作为******公司授权单位,是唯一能够提供完全匹配的维护服务、保证系统兼容性及性能恢复的供应商。
3. 系统组网的整体一致性: 由授权商继续提供维保服务,可有效保障备品备件的一致性,减少因技术差异导致的设备不兼容风险,有利于缩短故障处置周期,提高运维效率。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中规定“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本项目拟与****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四、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6日
五、异议渠道
1.监督部门:****企业管理部
2.监督电话:0912-****958
3.监督邮箱:****@qq.com
4.异议函应包括的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5.异议函应在公示期限内上传至招标机构邮箱****@qq.com,逾期送达的异议函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滨河新区纬十路一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12-****958
采购机构:****
地 址:**省**市**市杏****集团1号楼11楼1101室
联系人:招标五部王先生
电 话:0912-****977(181****5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