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210国道**寺至**公路改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办公厅、****办公厅《**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陕办发[2012]21号)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及目的
1、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区和**区,其中:
**区河庄坪镇李家湾村、解家沟村、赵家沟村、石窑村、河庄坪村、石圪塔村,四址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29.4449公顷;
**区**镇仙仁桥村、**村,****办事处**村,****办事处冯家营村,沿河湾镇贾家洼村、边墙村、刘党村、碟子沟村、沿河湾村、李家湾村、白家沟村、马家沟村,四址范围以勘测定界为准。**区用地面积36.0813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35.5665公顷,收回国有土地0.5148公顷。
本次用地面积共计65.5262公顷,其中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65.0114公顷,收回国有土地0.5148公顷。
2、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210国道**寺至**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第二款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该项目征****事业单位、住户和附近群众等相关利益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5)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机构反馈,表达对该工程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对您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予以研究和分析。
2、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机构名称:**广****公司
联系人:庄毅联系电话:134****4455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