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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罕井镇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专家领衔、公众参与,部门协作、多规合一”,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县罕井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示版)(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科学性、可实施性,现将《规划》进行公示,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5月3日,为期30天。
联系电话:091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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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