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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卫生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地点:**县卡子镇卡子村一组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卫生院位于**县卡子村一组,新增了一套完整的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处理达标,使卫生院建设满足相关环保要求,以更好改善区域环境。
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日-2025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石**
联系电话:0915-****12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