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办公室 | ||
有效 | ||
****环境局**分局2025年4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2-****531
传真:0912-****168
通讯地址:****广场四楼
邮编:7183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1 | ****加工厂建设项目 | **省**市**县宽州镇韩家硷村 | **** | **市雄石峡****公司 |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宽州镇韩家硷村。项目占地26亩,修建业务用房6间,彩钢大棚7000平方米,购置碎石设备流水线一条,制砂流水线一条。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2.06%。 | 1.项目施工期扬尘通过设置围挡、洒水抑尘、遮盖等方式,确保有效降低扬尘排放;运营期需做好废气的有效收集与净化处理,确保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运营期声环境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3.本项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4.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禁止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乱倾乱倒。设备检修、维修等过程产生废机油,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 **县龙鑫铁拓机械设备及其相关附属设备购置项目 | **省**市**县高杰村镇高杰村 | **县****公司 | **通皓荣****公司 | 项目位于**省**市**县高杰村镇高杰村,属于未批先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能5万吨的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5.5%。 | 1.项目需做好废气的有效收集与净化处理,确保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要求。 2.运营期声环境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本项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废水通过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 4.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禁止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乱倾乱倒。设备检修、维修等过程产生废机油、废导热油及导热油桶、废活性炭,经专用容器、集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3 | **县鸿鑫采石制砂扩建项目 | **省**市**县李家塔镇沙家河村 | **县****公司 | **市雄石峡****公司 |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李家塔镇沙家河村,属于扩建项目,2020年1月20****环境保护局《关于**县****公司采石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环发〔2020〕5 号),项目扩建后采石规模由10万吨/年增加为12.456万吨/年。项目扩建后石子产量不变(10万吨/年),新增1条机制砂生产线,机制砂生产规模为2.4万吨/年,新增业务用房4间、生产车间(彩钢大棚)4000平方米,新增运输带5条等。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7.2%。 | 1.项目需做好废气的有效收集与净化处理,确保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运营期声环境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3.本项目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4.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禁止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乱倾乱倒。设备检修、维修等过程产生废机油,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4 | ******公司****搅拌站建设项目 | **省**市****服务中心小阳畔村 | **辉恒****公司 | **通皓荣****公司 | 该项目位于**省**市****服务中心小阳畔村,建设总规模5万m3/年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利用原厂址,不新增用地,现已建成1座HZS180型搅拌楼、3个筒仓,1条上料皮带,原料储存及配料系统等设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8.5%。 | 1.项目需做好废气的有效收集与净化处理,确保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运营期声环境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本项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4.沉淀池沉淀物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尘、实验室废弃材料全部回用于生产,厂区不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5 | 清****公司井**村石料开采加工扩建建设项目 | **省**市**县老舍古寨山里村 | 清****公司 | ****集团****公司 |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老舍古寨山里村,属于扩建项目,2019年5月5日,****保护局批复了《关于清****公司采石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环发〔2019〕22号)。本次扩建内容主要为产品储料棚、洗砂生产线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7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3.96%。 | 1.项目需做好废气的有效收集与净化处理,确保废气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运营期声环境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本项目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4.建立健全固废管理台账,禁止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乱倾乱倒。设备检修、维修等过程产生废机油,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