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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姓名 | 郭颖、师晶晶 | 联系电话 | 181****0850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市**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交易中心 | ||||||||||||
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 单位名称:**** 综合总得分:92.86 项目负责人姓名:刘诗平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机场工程)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GJ****00235 投标人业绩:1.****机场总图及站坪工程初步设计项目;2.**机场飞行区东端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项目;3.**机场工程设计服务;4.**机场**综合办公楼工程咨询设计项目; 投标报价(元):****000.00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及标准。 工期:合同签订之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文本、图纸及概算编制;初设批复后30日历天内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阶段配合期限至本项目完成行业验收为止;承诺各阶段审查意见提交后7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且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应满足招标人的报审计划安排,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 评标情况:通过评审,综合排序第一。 中标候选人:第二候选人 单位名称:民航****总院有限公司 综合总得分:80.31 项目负责人姓名:王勒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机场工程)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GJ****00231 投标人业绩:1.**新机场飞行区勘察设计项目;2.**机场施工图设计项目;3.****机场改扩建设计;4.程度**国际机场飞行区工程设计。 投标报价(元):****000.00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及标准 工期:合同签订之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文本、图纸及概算编制;初设批复后30日历天内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阶段配合期限至本项目完成行业验收为止;注:投标人须在各阶段审查意见提交后7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且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应满足招标人的报审计划安排,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 评标情况:通过评审,综合排序第二 中标候选人: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西北****公司 综合总得分:65.61 项目负责人姓名:金丽霞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机场工程)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GJ****0187 投标人业绩:/ 投标报价(元):****000.00 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建设工程设计规范及标准。 工期:合同签订之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文本、图纸及概算编制;初设批复后30日历天内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阶段配合期限至本项目完成行业验收为止;承诺各阶段审查意见提交后7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且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时间应满足招标人的报审计划安排,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 评标情况:通过评审,综合排序第三。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 | ****000.00 | / | ||||||||||||
2 | 民航****总院有限公司 | ****000.00 | / | ||||||||||||
3 | **西北****公司 | ****000.00 | /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 | 刘诗平 | 高级工程师(机场工程) | GJ****00235 | / | ||||||||||
2 | 民航****总院有限公司 | 王勒 | 高级工程师(机场工程) | GJ****00231 | / | ||||||||||
3 | **西北****公司 | 金丽霞 | 高级工程师(机场工程) | GJ****0187 |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联系人:薛莉 联系电话:177****0421 投诉受理部门:****管理局 地址:**市桃园南路203号 电话:029-****1052 | ||||||||||||||
其他公示内容 | 公示期 2025-04-03 09:00:00至2025-04-07 17:00:00。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