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要求,2025年1月14日,****在**市**主持召开了**华电**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成员由****公司、**华****公司、****、总包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该项目依法依规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监理、监测等工作,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满足交付使用要求,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验收结论合格。依照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27日,如有异议****公司反馈。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李工 / 153****8810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岩工程设计****公司
监测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