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渣提汞**回收利用示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废渣提汞**回收利用示范项目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循环经济产业园有色冶金工****公司厂区内。
2.2建设规模:建设年处置含汞废渣(酸泥)300吨生产线,综合回收有价金属“工业粗汞”,牌号Hg-03(汞含量≥99.9%)41.04吨。
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钢筋排架结构的汞渣处理车间(建筑面积1072.5mm2总建筑体积17696.25m),购置主要设备24台套,组成预处理系统、蒸馏系统、冷凝系统、物理分离灌装等生产系统。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废渣提汞**回收利用示范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计划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36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至本项目保修阶段全部监理服务完成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冶炼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冶炼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如已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则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同时需提供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的同意意见书;
3.4投标人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信息在“****建设厅”可查询;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8日18时00分至2025年04月02日18时00分(**时间);
4.2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获取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一套、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qq.com获取缴费账号及招标文件或至**市高新二路2号**证券大厦21楼招标六部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14时00分(**时间);
5.2递交方式:**省**市高新二路二号**证券大厦21楼第五会议室,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1日14时00分(**时间);
6.2开标地点:**省**市高新二路二号**证券大厦21楼第五会议室,现场开标。
七、其他
7.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标投标监管服务系统》上发布。
7.3本项目接收异议方式如下:
7.3.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7.3.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7.3.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市高新二路******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501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信息化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
联系人:骆女士
电话:0916-****618
邮箱:****7092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二路**证券大厦二十一楼
联系人:罗怡宁 尚政 杨晓义
电话:029-****653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