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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2025年3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陕西-宝鸡-岐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分局2025年3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3-03 15:35: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2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180 传真:0917-****608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政府****环境局**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汽车零部件注塑、吹塑生产线建设项目

**省**市**县蔡家坡经开区**大道6号

**新沃邦****公司

**南大****公司

项目拟投资500万元,租赁1481.44平方米已建成厂房,建设汽车零部件注塑、吹塑生产线,拟购置搅拌机、上料机、吹塑中空成型机,粉碎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应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吹塑件3430吨、注塑件4000吨。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软连接、基础减振、隔声罩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吹塑、注塑、热熔焊接废气。吹塑废气经吹塑机上方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注塑废气、热熔焊接废气分别经注塑机、经热板焊接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后共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限值。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经破碎直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运营期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纳管后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缺项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同时****处理厂纳管要求。

2

亚泰工贸金属件表面处理及加工生产线

**省**市**县蔡家坡镇温星村六组(五星村)

****公司

**南大****公司

投资1520万元,租赁场地9300平方米(含生产厂房),购置抛丸机、喷砂房、二保焊、喷漆房等设备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一条金属件表面加工生产线和一条表面处理线。建成后,可使用油性漆表面处理石油井架660件/年,使用水性漆表面处理石油井架1020件/年,处理金属加工件3000吨/年。

本项目属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确定的39个重点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之一(39、工业涂装),要求建设单位参照工业涂装行业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要求。

该项目为我县重点监管单位,喷涂废气排气筒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施,且自****监测站房、危险废物贮存间等关键位置应当安装视频监控,实现视频数据实时传输或远程访问,待条件成熟后与环保部门联网。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严格控制工作时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间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焊接、喷砂、抛丸及喷涂废气。焊接废气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喷砂废气经过专用密闭喷砂房集气系统收集,收集的焊接、喷砂废气汇入主管道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m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8m排气筒(DA002)排放;喷涂废气经过密闭喷漆房负压收集,漆雾颗粒物及有机废气经干式纸盒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电助燃)处理后有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相关污染物限值要求。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收尘灰、废钢丸、废棕刚玉砂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公司;废漆桶、废漆渣、收集的漆雾及废干式纸盒过滤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械润滑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对固体废物分类贮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