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公司CEMS运维招标,已由招标人履行相关程序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招标组织机构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公司CEMS运维招标 2.2 项目概述:
运维设备包括窑尾在线监测设施1套,窑头在线监测设施1套,煤磨在线监测设施2套,水泥磨在线监测设施4套,氨逃逸3套、窑尾、煤磨二氧化碳在线监测设备2套,噪声、扬尘在线监测18套。 2.3 项目服务地点:**省**市**区孙塬镇惠塬村****厂内 2.4 服务周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5 服务要求: 2.5.1 乙方至少有抽取式、激光后散粉尘仪、分析仪及流速仪、湿度仪、氧化锆、温度仪等共计13台套在线监测设备备机或主要备件,存放于指定库房内,若出现故障后确保1小时内能够提供和更换备机或备件(需提供各备品备件的发票或者购买合同,实际照片,证明各备件/备品为本单位所有)。 2.5.2 乙方必须指派1名运维人员24h驻厂运维,负责对窑头、窑尾、水泥磨、煤磨、氨逃逸、二氧化碳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噪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日常巡检、维护、故障处理及异常情况预防处置工作;要求乙方进厂的运维人员熟练操作西克、聚光在线监测设备,并能够识别和处置在线监测设备存在的故障问题。 2.5.3 乙方负责窑头窑尾、水泥磨、煤磨、氨逃逸在线监测、二氧化碳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噪声、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设备故障处理、备品备件的更换(必须为原厂备品备件)、返厂维修(原厂维修)、标气的更换等工作(在线监测设备故障或维修期间,乙方提供和更换匹配的临时备机,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正常测量及上传)。 2.5.4 乙方每季度至少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开展一次手工比对工作,并将监测报告提交甲方。若遇执法检查,甲方在距检查前12小时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在通知后10小时内完成手工比对监测及在线监测设备的校准工作,确保在线监测设备误差符合HJ75标准要求。 2.5.5 因在线监测设备故障且在6小时内无法修复和正常上传数据或在更换备机期间,乙方在在线监测设备故障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手工监测,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甲方提交应急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 2.6 项目最高限价:60.00万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最新年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 3.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 信誉要求:****集团黑名单的单位,且近三年无市级以上环保问题通报。 3.5 运维人员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自动监控(烟尘烟气)运行工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com/)报名下载。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用。招****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告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5.2 递交方式:正本签字盖章版****集团阳光平台,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标书递交地点:**省**市**区孙塬镇惠塬村****综合楼招标会议室。 5.3 逾期上传电****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截止开标时间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将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6.2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形式为现场开标,投标单位需携带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审核资料前往**省**市**区孙塬镇惠塬村****综合楼招标会议室参与现场开标。 7. 投标保证金 7.1 缴纳要求: 7.1.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7.1.2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7.1.3 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单位全称:**** 账号:01-10-JD0261-1 开户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开户行行号:301****00082 7.1.4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采****公司CEMS运维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回执单附投标****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审核,****公司的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私人账户。(如该项目为多次招标,可沿用初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供沿用申请) 7.1.5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逾期缴纳的不予受理,****集团阳光招采平台保证金验证的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7.2 投标保证金退还: 7.2.1 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再组织的,于业务终止或流标后退还。 7.2.2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7.2.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 7.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7.2.5 有约定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7.3 下列情况下,投标人之投标保证金将被扣除: 7.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文件或者变更投标内容的。 7.3.2 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或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7.3.3 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 7.4.4 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7.4.5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7.4.6 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有主观恶意行为,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7.4.7 投标人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4.8 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8.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措施包括警告、冻结报价资格、 列入黑名单三种措施,具体如下: 8.1警告是指对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相关规定,但情节轻 微且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达到一般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条件的处 置方式; 8.2 冻结报价资格是指冻结供应商相关采购标的的合格投 标人、报价人资格(不包括已授标或已签订合同的)。相关采购标 的是指供应商发生不良行为所涉及的标的。对出现较为严重不良 行为的供应商,应当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 1 年的处置; 8.3 列入黑名单是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严重不良行 为,应当列入黑名单。 具体详见:金隅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9. 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9.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9.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9.4 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9.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6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至招采平台的。 9.7 载明的投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项目规定的期限的。 9.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 9.9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 9.10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9.11 投标文件不完整,有明显确定人为修改或调整投标文件行为的。 9.12 评标委员会认为构成其他废标条件的。 9.13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0. 监督途径 10.1 来信地址:**省**市****工业园区****纪委 10.2 举报电话:0919-****925 10.3 举报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工作日) 10.4 举报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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