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承运业务公告
竞价单编号:****
****就 **省,**市,****煤矿到 **省,**市,户县余****电厂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国内承运
2. 运输方式:汽运
3. 币种:人民币
4. 承/倒运数量:30,000
5. 发货地:**省,**市,****煤矿
6. 到货地:**省,**市,户县余****电厂
7. 报价单位:元/吨
8. 交货日期:2025-04-01 至 2025-09-30
9. 运距:165
二、交易平台
****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03-29 16:46:04
四、竞价主要条款
电煤汽车运输单位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单位: ****
联系人1: 孟 嘉
联系电话:029-****2405
联系人2: 马 岩
联系电话:029-****2406
纪委监督电话:029-****2265
投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16:00-29日16:00(以平台审批时间为准)
一、定义
1.项目法人单位: ****。
2.竞价投标单位:****集团燃料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审核,符合本次投标资格的运输单位。
二、投标单位资格及有关材料
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质: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行号、账号信息。
三、竞价结果的确定
1、最低价中标,若存在两家及以上单位报价相同时,在发标单位服务年限长、业绩优秀的单位优先。
2、本次投标报价采用网上报价(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com)。经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资质审查通过的运输单位,注册成功后在承运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提交报价,投标资料需加盖公章,并在网上开标时间结****电厂办公楼210办公室(029-****2405);或将投标资料扫描件****电厂邮箱****@qq.com。若在报价开标截止时间后报送,则投标无效。
3、投标单位需在公告结束前向发标单位缴纳保证金三万元,账户如下:
****
开户行:工行****区支行
账户:370********24215819
若在报价开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缴纳保证金视为无效报价。
四、评标办法
1、最低价中标。
2、该标段启动拉运时间为2025年4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3、在启动拉运时间5天之内未启动或承运单位连续三日兑现率和进度兑现率不足80%时,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取消承运单位在该厂从2025年4月-2025年9月投标资格,****公司系统内冻结一年竞价资格。
4、第一顺位承运单位终止合同后,采购单位根据招标结果,由低到高依次与报价在限价范围内的承运单位按照最低中标价进行谈判,谈判最终确定价格不得高于次低价。
5、中标单位组织的运力信息需录入物流监管平台,确保所有承运车辆纳入统一监管,对未纳入平台监管的车辆将禁止入厂.
6、招标公告中承运数量为甲方每月计划调运量为准,无最低保底量。
7、若中标单位完成二、三季度分月清洁能源运输占比,可续签2025年四季度承运合同。
五、投标相关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采****集团****中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com)。经项目单位资质审查通过的运输单位按网址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在承运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提交报价。
2、各投标单位在报价前,一定要深入调研运输市场,综合考虑淡旺季、国家环保要求及地方政策因素对运输价格的影响,充分准备,合理报价。
3、投标单位使用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4、投标方报价为含税运费价格(以元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点)。
5、投标过程中有下列行为者,报价无效。
5.1在公告要求时间内无法提供本次竞价所需资料的(含电子版);
5.2发生相互约定串通报价现象;
5.3其它违反投标管理规定的情况;
5.4公告截止时间内未缴纳保证金;
5.5出现人为不可抗因素影响拉运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六、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单位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中标单位正常履约结束后,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由项目法人单位所属厂级单位返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3、中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视给项目法人单位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项目法人单位有权从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弥补损失。
(1)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在项目法人单位规定时间内(启动该矿点前三日)签订电煤承运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在电煤运输过程中因车辆未加盖篷布发生煤炭抛洒、扬尘,造成项目****电厂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罚款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3)运输管理不到位,发生丢煤换煤、掺杂使假,相互之间哄抬运价,扰乱市场行为且处理不力的。
(4)发生重大不安全事故,造成项目单位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及以上的。
(5)不遵守****煤矿有关规定,致使发生运输管理纠纷,造成拉运矿点停止3天以上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贿赂、威胁、恐吓相关工作人员的。
六、服务范围和调运要求
1、中标单位执行期限: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2、中标****煤矿****电厂之间的煤车组织及拉运工作。
3、中标单位负责运输车辆队伍的管理,运输车辆必****电厂煤场的管理制度和门卫管理制度,服从煤场人员的调度管理。
4、****煤矿****电厂的拉运中必须对煤炭质量和数量进行承包,具体承包和扣罚标准,按签订的承运合同条款执行。
5、****电厂的月度分矿点调运计划在****电厂发电用煤情况及矿方生产、煤质变化情况进行调整,会出现增加或减少,中标单位在实际拉运中应严格配合执行,否则将视为违约行为。
6、按照甲方每月计划调运量为准,全月承运过程中对使用的清洁能源车辆(纯电或氢能车)运输占比进行承包,承运线路清洁能源运输量占比要求:4月份不低于计划执行总量的20%、5月份不低于计划执行总量的30%,后续逐月递增10%,若中标单位清洁能源运输占比未达到此标准,当月运费整体下浮10元/吨,同时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若承运单位完成二、三季度分月清洁能源运输占比,可以续签2025年四季度承运合同。
7、合同期内如遇灾害天气、运输路况或运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等不可抗因素,承运方提出调整运价的,须经托运方同意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重****公司,在此之前承运方不得以此为由停止运输。若承运方继续中标,双方另行签订煤炭承运补充协议。
8、乙方有人为掺杂使假、换煤或私下将煤卖给第三方的行为,乙方应按损失煤量×煤价×3倍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款由甲方从乙方的运费中扣除。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运输合同。。
9、在电煤运输过程中因车辆未加盖篷布发生煤炭抛洒、 扬尘,造成项目招标单位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原则上罚款由承运方全部承担)。
10、矿发量与到厂验收量的差额,乙方应说明原因并提供事实依据,如乙方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其途耗损失是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或有证据确实乙方承运人有人为掺杂使假、换煤或私下将煤卖给第三方的行为,乙方应按损失煤量×煤价×3倍向甲方赔偿损失,赔偿金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11、车辆发生重大不安全事件,造成项托运方直接经济损失的有承运方照价赔偿。
七、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征用、没收等不可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与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买、卖双方对此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情况通知另外一方,并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3】日内向另外一方提供相应书面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响消除后,对于本合同相关的约定事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签订
投标结果确定并启动该矿点前三日内,中标单位按项目法人单位提供的经济合同文本的格式签订承运合同。
九、付款方式
煤炭到厂验收合格后,原则上项目法人单位次月在收到承运单位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结算单据后30日内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十、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属大唐******公司****电厂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
2. 联系人:孟嘉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