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集团****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并聘请有关专家召开了****新增生产生活设施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检查了工程现场,查看了技术及影像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的介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就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和水土保持设施预验收情况进行了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2024年11月7日,形成了验收鉴定书。
****集团****公司以陕煤司发〔2025〕26号文件,对****新增生产生活设施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进行了批复。
验收结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各项防治任务,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满足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现将****新增生产生活设施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
联系人:孙清余
电话:029-****6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