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保护规划,强化水**节约保护,指导计划用水管理,统筹生态环境用水。
二、组织实施最严格水**管理制度,实施水**的统一监督管理,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管理保护,组织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三、拟订中长期供水规划、组织落实省市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集中供水工程。
五、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细化落实河湖管理责任。
六、加强规划对河湖管理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指导重要河流、水库、湖泊及**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七、组织制定落实河道采砂规划,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倾倒、****砂场进行监管,负责对河道等区域非法采砂、取石、取土、开垦、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等行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负责生产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负责组织全县水土流失调查及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淤地坝防汛安全。
九、组织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十、****电站生态整治,****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加强生态流量下泄监督。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活动废水、噪声、废气、扬尘、恶臭等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