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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相关规定,经集体决策并与土地权利人协商一致后,我局拟收回收购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示如下:
一、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项目信息
序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用途 | 面积(亩) | 拟收回收购价格(万元) | 备注 |
1 | ******公司**街办南道村宗地 | **县**街办南道村 | 城镇住宅用地 | 44.96 | 7137.6204 |
二、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27日
三、意见反馈
若对本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并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向本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请情况,实施收回收购。
联 系 人:惠蕊
联系电话:****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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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