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消防监督执法改革,推进全县消防部门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进程,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各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年度消防监督工作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将在一定范围内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现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一、抽查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正高效、公开透明、问题导向原则,切实做到严格文明检查、依法有序开展。
二、抽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抽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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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抽查方式
(一)抽查形式。抽查形式分为日常抽查、专项抽查、跨部门联合抽查三种形式,以日常抽查为主,专项抽查、跨部门联合抽查为辅。
(二)检查形式:实地检查。
五、抽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消防条例》等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六、抽查事项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时,应当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主要有:
(一)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的监督抽查;
(四)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
七、抽查对象和频次
抽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守牢底线”的原则,对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并每月组织开展,将专项整治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开展监督检查。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年至少抽查一次,****大队调整确认后及时向社会公告。抽查频次根据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除举报投诉、转办交办以及检查后单位(场所)改建、扩建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外,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检查对象一般检查一次(不含监督复查)。
(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抽查单位在“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确。抽查频次根据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除举报投诉、转办交办以及检查后单位(场所)改建、扩建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外,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检查对象一般检查一次(不含监督复查)。
(三)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聚焦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和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检查。
****年度检查计划见附表2、3。
八、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定期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方式集中公开抽查结果,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接受社会监督。抽查对象如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要求进行复核,发现消防救援部门执法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反映。对于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机关移送。
附件1:《****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docx
附件2:《****2025年度重点单位检查计划表》.xlsx
附件3:《****2025年度一般单位检查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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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