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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精炼炉工程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3月2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项目名称): ****LF精炼炉工程总承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5460.0000万元,工期:200日历天;质量:合格;质保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万剑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鄂142********29188。
中标候选人第2名:****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658.0900万元,工期:合同签订后200日历天内建成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满足竣工验收标准要求;质保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项目负责人:刘华鑫,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陕161********01907。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4970.0000万元,工期:合同签订后200日历天内建成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满足竣工验收标准要求;质保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项目负责人:马光涛,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苏132********05002。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候选人第一名单位名称)的项目负责人:万剑锋
中标候选人(候选人第二名单位名称)的项目负责人:刘华鑫
中标候选人(候选人第三名单位名称)的项目负责人:马光涛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候选人第一名单位名称)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候选人第二名单位名称)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候选人第三名单位名称)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所提异议的内容;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公司质量监督部,监督电话:029-****3218;监督邮箱:****@sxxaqyzb.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定军山镇
联系人:招标办李工
电话:0916-****298
招标机构:******公司
地址:**省**市**区自强西路38号东院办公楼123室
联系人:招标二部周工
电话:181****5650
电子邮箱:****@sxxaqy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