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3-07】
原项目名称:上派**置点小区房屋维修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年03月03日
上派**置点小区房屋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派**置点小区房屋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内容或条款)招标文件中P34页,投标人荣誉中,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投标人承接****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的,每个得3分,满分9分。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业主单位获得多个荣誉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如为所管项目获奖,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
(3****机关:****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机关派出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投标人荣誉中, 同一业主单位获得多个荣誉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1)本条是否存在矛盾,同一业主单位获得多个荣誉与投标人无关;(2)同一业主单位获得多个荣誉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本条是否可以理解为:获得颁发的奖项属于同一单位。
3、(建议****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的是少之又少,若是如此设置条款,具有很明显的限定性,抬高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门槛并影响了营商环境,更是破坏了潜在投标人共同参与本项目的权利。为此,建议将同一业主单位获得多个荣誉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本条款删除。
答复:同意修改。删除“同一业主单位获得多个荣誉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2025年3月7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翡翠路与望水路**
联系方式:0551-****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8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晶晶
电话:0551-****8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