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产业路)工程招标于2025年02月20日下午14时00分****交易中心305开标室开标,评标工作于2025年02月20日结束,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资格能力条件、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及工期
工程 类别 | 投标人 | 资格能力条件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施工 | ****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8513.63 | 合格 | 杜绝人身重伤、死亡责任事故 | 18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0359.72 | 合格 | 杜绝人身重伤、死亡责任事故 | 18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盛鑫****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1961.96 | 合格 | 杜绝人身重伤、死亡责任事故 | 18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信息
工程 类别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企业业绩 |
施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1、**县中厂镇店子沟路拓宽改造工程 2、**县卡子镇**村里担沟路拓宽改造工程 3、**县构扒镇家扒村**板路拓宽改造工程 4、****社区一组产业路工程采购项目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1、**县蒋家****服务区G346改线工程 2、袁庄村至南月村农耕文化产业路(一期)项目 3、**县牛头店集镇**河桥(二桥)工程 4、****中心村村道改建、中心村产业路、桥梁引线工程二标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盛鑫****公司 | 1、**市店西路(店长-阜寨镇)改建工程 2、**北至大店段公路改建工程 3、永**南永公路新庄至**界段改建工程 4、景中高速辅道(G247 K1+430-K3+183)公路工程 |
中标候选人主要人员公示
工程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施工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项目经理 | 吴丰喜 | 建造师正 | 陕261****01363 |
安全B证 | 陕交安B24G00502 | |||||
项目总工 | 肖玮 | 安全B证 | 陕交安B18G03052 | |||
职称证 | ****8652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李增军 | 建造师正 | 陕261****71825 | |
安全B证 | 陕交安B17G02156 | |||||
项目总工 | 李波 | 安全B证 | 陕交安B17G02158 | |||
职称证 | ****301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盛鑫****公司 | 项目经理 | 赵奇 | 建造师正 | 陕261****10662 | |
安全B证 | 陕交安B23G08913 | |||||
项目总工 | 宋爱军 | 安全B证 | 陕交安B12G33041 | |||
职称证 | ****815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日。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与公示期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答复不满意的请与公示发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其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已收到之日邮戳为准。 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镇旬白路
联系人:李正委
电话:153****1567
代理机构:**悦锦绣项目管理有限司
地址:**市高新居尚现代城22幢1层2211号
联系人:杨宗平
联系电话:177****4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