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单位
****
2.技术方案名称
纪检监察机构标准化谈话室改造工程
3.拟采用的非公开招标方式和理由
****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比选采购(公开)的方式,拟采用比选采购(公开)的方式。
4.项目资金来源
成本费用
5.基本概况
****纪委****集团纪检监察组《关于推进建设纪检监察机构标准化谈话室的通知》(驻陕煤纪监发〔2024〕44号)要求,****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安全工作,****公司“同志式”谈话室标准,改造建设“同志式”标准化谈话室。本****公司纪委接待室、谈话室改造工程,施工范围为原房间墙面、地面、顶棚、台阶、雨棚、电气、网络改造等,房间内配置沙发、办公桌椅、摄像等设备,建筑面积80.96㎡,建筑总高度5.7米,所有墙体均为烧结普通砖,M7.5水泥砂浆砌筑,窗为铝合金窗户,门更换成防盗门。
6.计划投资
25万元
7.潜在供应商
无
8.公示期(不少于5 天)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2日
9.异议渠道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以下渠道如无法正常使用请拨打电话:139****9218、173****6510
(1)在异议征集截止时间前,将异议书及相关材料上传至邮箱(****@qq.com),递交时间即为邮箱显示的信件到达的时间。
(2)在异议征集截止时间前,将异议书及相关材料送达意见箱(**省******公司****公司门口)。
(3)在异议征集截止时间前,将异议书及相关材料送达****公司****公司****中心)。
10.联系方式
****
地址:**省**市**县青正****公司
联系人:****中心 刘工 联系电话:139****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