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6********4728500 | 周争群 |
周争群 | **省**市** |
312国道仿唐街北段(**村马家坡二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000万件琉璃瓦生产线项目阶段性验收 | |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
| **省**市** 312国道仿唐街北段(**村马家坡二组) |
经度:108.****68717 纬度: 34.****18125 | ****环境局 |
| 2017-06-29 |
乾环发〔2017〕72号 | **** |
2019-09-17 | 800 |
23 | **** |
916********4728500 | **培境****公司 |
****0402MA6XUQU89G | **珈****公司 |
****0323MABW0NQK8W | 2024-09-01 |
2024-09-02 | 2024-12-01 |
2024-11-11 | 2024-12-06 |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415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00万件琉璃瓦 | 年产300万件琉璃瓦 |
阶段性验收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下料-过筛-破碎-练泥-成型-自然晾干-上釉-焙烧-冷却-堆放检验-出厂 | 下料-过筛-破碎-练泥-成型-自然晾干-上釉-焙烧-冷却-堆放检验-出厂 |
焙烧工艺将原环评设计采用1座天然气隧道窑建设为2座天然气梭式窑和1座天然气隧道窑(产能700万件/年),窑体改变及进料方式改变,焙烧工艺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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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焙烧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原料库粉尘采取洒水喷头洒水抑尘;员工日常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浇洒,旱厕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掏外运肥田;噪声采取消声器、减震垫、柔性连接等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环卫部门清运;废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弃瓦定期运往建筑垃圾处置场 | 焙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原料库粉尘采取洒水喷头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周围农户定期清掏外运肥田,不外排;噪声采取减震垫、柔性连接等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环卫部门清运;废角料、废弃瓦回用于生产 |
焙烧废气增加增加1套袋式除尘器;废弃瓦回用于生产,**回收利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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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座天然气隧道窑(产能1000万件/年) | 2座天然气梭式窑(1座产能60万件/年、1座产能240万件/年)和1座天然气隧道窑(产能700万件/年),目前2座天然气梭式窑已建成,剩余1座天然气隧道窑正在建设 |
窑体改变,废气污染物不变,且天然气梭式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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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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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431 | 3270.22 | 0 | 0 | 431 | 431 | / |
0 | 0.003 | 0.3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33 | 4.49 | 0 | 0 | 0.033 | 0.033 | / |
0 | 0.014 | 1.83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化粪池 | / |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周围农户定期清掏外运肥田,不外排 |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 | 焙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1~1.2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3~18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0.75~1.10mg/m3,均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中表7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
2 | 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2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 | 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2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实测排放浓度范围为3.0~3.5mg/m3,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中表7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
3 | 洒水喷头洒水抑尘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 原料库粉尘采取洒水喷头洒水抑尘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实测排放浓度范围为0.208~0.357mg/m3,二氧化硫实测排放浓度范围为0.011~0.025mg/m3,氟化物实测排放浓度范围为1.0~3.8μ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减震垫、柔性连接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噪声采取减震垫、柔性连接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监测点位昼间监测结果在48~54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6~49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环卫部门清运;废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弃瓦定期运往建筑垃圾处置场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环卫部门清运;废角料、废弃瓦回用于生产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