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916********1992135 | 刘龙杰 |
康旭平 | **省**市高新区 |
****开发区高新大道19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产业化项目 | |
| |
2021版本:072-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 C3714-C3714-高铁设备、配件制造 |
| **省**市高新区 ****开发区高新大道196号 |
经度:107.27127 纬度: 34.34436 | ****保护局****分局 |
| 2020-06-08 |
高新环函〔2020〕182号 | **** |
2024-10-22 | 4754.79 |
140 | **** |
916********1992135 | **** |
916********1992135 | **中研华艺****公司 |
****0302MABM96UA5X | 2024-06-25 |
2024-06-25 | 2024-09-25 |
2024-10-31 | 2024-11-28 |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31xZO5H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高速和客运专线接触网装备6838.4t/a | 高速和客运专线接触网装备6838.4t/a |
无变动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铸造生产线:制芯—浇筑—抛丸;2、锻造生产线:下料—加热—模锻—热处理—抛丸—光饰—机加—装配;3、微弧氧化生产线:漂洗—维护氧化—烘干。 | 1、铸造生产线:制芯—浇筑—抛丸;2、锻造生产线:下料—加热—模锻—热处理—抛丸—光饰—机加—装配;3、微弧氧化生产线:漂洗—维护氧化—烘干。 |
项目锻造生产线原计划新增3台燃气热处理炉,经现场调研未新增;更换2台螺旋振动光饰机,经现场调研未更换,拆除原有的。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产工艺变动——第6条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第7条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经深入分析:项目锻造生产线未新增3台燃气热处理炉,沿用原中频电炉,相应的废气污染物排放减少;光饰机拆除,相应的污染减少。其对周边环境是正向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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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治理措施:①铸造工艺废气—制芯、浇铸设备设置9个集气罩(收集率90%)+1台滤筒除尘器+1台UV光氧机+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台离心风机,风机风量30000m3/h,处理效率95%)处理,由1个15m高排气筒(D=0.5m)有组织排放;②铸造抛丸废气—抛丸设备经2个管道收集(收集率100%)+1台布袋除尘器(风量10000m3/h,处理效率95%)处理,由1个15m高排气筒(D=0.5m)有组织排放;③锻造加热废气—加热炉废气直接排放(鼓风机1200m3/h),由1个15m高排气筒(D=0.3m)有组织排放。④锻造工艺废气—锻冲设备设置3个集气罩(收集率90%)+1台油雾净化器+1台滤筒式除尘器(1台离心风机,风机风量15000m3/h,处理效率95%)处理;打磨设备设置4个集气罩(收集率90%)+抛丸设备经2个管道收集(收集率100%)+1台滤筒式除尘器(1台离心风机,风机风量10000m3/h,处理效率95%)处理;锻造工艺废气合并后经1个15m高排气筒(D=0.5m)有组织排放。2废水治理措施: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入中铁高铁****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入市政管网;②生产废水—项目微弧氧化工艺清洗工件的废水,循环使用,****设备处理后达标排至中铁高铁****公司污水处理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微弧氧化槽槽液更换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新天地固体****公司处置。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①一般固废—项目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3间各50m2),****公司回收处理;②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50m2,定期交由有**新天地固体****公司处置;③生活垃圾—项目设生活垃圾桶收集生活和办公垃圾,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4噪声治理措施①生产设备—设备采购优先选择低噪音型号,安装时加装基座减震;②生产厂房—生产厂房墙设置玻璃隔音,生产期间门窗处于常闭状态;③生产管理—企业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 1废气治理措施:①铸造工艺废气—制芯、浇铸设备设置9个集气罩(收集率90%)+1台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台离心风机,风机风量25948~35598m3/h,处理效率95%)处理,由1个15m高排气筒(D=0.65m)有组织排放。依托原有,由于环保政策变革,将UV光氧及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②铸造抛丸废气—抛丸设备经2个管道收集(收集率100%)+1台滤筒防爆除尘器(风量8050~14490m3/h,处理效率95%)处理,由1个17m高排气筒(D=0.4m)有组织排放。依托原有,从安全角度更换为防爆除尘器,同时优化排气筒内径及高度;③锻造加热废气—加热炉废气直排(鼓风机3550m3/h),由1个15m高排气筒(D=0.3m)有组织排放。实际建设为变频风机。④锻造工艺废气—锻冲设备设置3个集气罩(收集率90%)+1台油雾净化器+1台滤筒式除尘器(1台离心风机,风机风量25948~35598m3/h,处理效率95%)处理;打磨设备设置4个集气罩(收集率90%)+抛丸设备经2个管道收集(收集率100%)+1台滤筒式除尘器(1台离心风机,风机风量16392~25500m3/h,处理效率95%)处理;锻造工艺废气合并后经1个15m高排气筒(D=0.8m)有组织排放。2废水治理措施:①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并通过验收;②生产废水—项目微弧氧化工艺清洗工件的废水,循环使用,****设备处理后达标排至中铁高铁****公司污水处理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微弧氧化槽槽液更换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新天地固体****公司处置。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①一般固废—项目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4间各50m2),****公司回收处理;②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在锻冲北车间外**危废暂存间1处,面积约)50m2,定期交由有**新天地固体****公司处置;③生活垃圾—依托原有,并通过验收。4噪声治理措施①生产设备—新增设备已采购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加装了减振;②生产厂房—依托原有,并通过验收;③生产管理—依托原有,并通过验收。 |
①项目铸造工艺废气变动分析 项目铸造工艺废气治理设施依托原有,由于环保政策变革,企业对UV光氧及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变更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同时将排气筒加粗,内径由原来的0.50m变为0.65m,同时企业已进行了废气治理升级改造环境影响登记手续(见附件8)。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产工艺变动——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经深入分析:铸造工艺废气非甲烷总烃治理效率明显提高,铸造生产线未增加产能,不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或新增无组织排放情况。其对周边环境是正向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项目铸造抛丸废气变动分析 项目铸造抛丸废气治理设施依托原有,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从安全角度将布袋除尘器为防爆滤筒除尘器,同时将排气筒高度由15m增加到17m,考虑风阻安全排气筒内径有0.5m调整为0.4m。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产工艺变动——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经深入分析:变更后的铸造抛丸废气治理措施可行,且铸造生产线未增加产能,不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或新增无组织排放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③项目锻造加热废气变动分析 项目锻造加热炉为新增,原计划加热炉废气直接排放(鼓风机1200m3/h),由1个15m高排气筒(D=0.3m)有组织排放;实际为加热炉废气直排(鼓风机3550m3/h),由1个15m高排气筒(D=0.3m)有组织排放;企业考虑生产高峰期,配套了变频风机。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产工艺变动——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经深入分析:变更后的锻造加热工序总产能未变化,不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或新增无组织排放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④锻造工艺废气变动分析 项目锻造工艺废气治理设施依托原有,主要为锻冲油雾、打磨和抛丸废气,为了提升废气收集效率,将治理设施风机增大(锻冲废气风机由15000m3/h调整到25948~35598m3/h,打磨及抛丸废气由10000m3/h调整到16392~25500m3/h),同时增大了排气筒内径(由原来的内径D=0.5m变更为D=0.8m),确保废气排放顺畅。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产工艺变动——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经深入分析:锻造工艺废气收集效率提高,且锻造生产线未增加产能,不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或新增无组织排放情况。其对周边环境是正向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⑤固废治理措施变动分析 项目固废治理设施,原计划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立3处,各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50m2,实际建设过程中将原有的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改造为一般固废暂存间(4个各50m2,合计200m2);新增1处5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产工艺变动——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经深入分析:项目仅存储间位置、面积发生变化,不涉及处置方式改变,也不进行自行处置。即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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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17 | 0.068 | 0.238 | 0 | 0 | 0.238 | 0.068 | |
0.037 | 0.018 | 0.217 | 0 | 0 | 0.055 | 0.018 | |
0.001 | 0.0002 | 0.0012 | 0 | 0 | 0.001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8411 | 4017 | 22428 | 0 | 0 | 22428 | 4017 | / |
0.065 | 0.004 | 0.069 | 0 | 0 | 0.069 | 0.004 | / |
0.11 | 0.048 | 0.158 | 0 | 0 | 0.158 | 0.048 | / |
0.608 | 0.26 | 0.868 | 0 | 0 | 0.868 | 0.26 | / |
0.09 | 0.068 | 0.158 | 0 | 0 | 0.158 | 0.06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生活污水治理 | / |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系统,现有生活污水为间接排放,经污水管****集团****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深度处理 | / | |
2 | 漂洗循环废水治理 | / | 项目漂洗水经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利用,定期经污水管****集团****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深度处理。 ****集团****公司污水处理站已建成验收,并稳定运行多年,查阅例行监测报告,均达标。 |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锻造加热废气 |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林格曼黑度(1级)。 | 项目锻件加热废气直排(鼓风机3550m3/h),由1个15m高排气筒(D=0.3m)有组织排放。 | 经监测颗粒物平均浓度12.7及12.7mg/m3、二氧化硫平均浓度3ND及3ND mg/m3、氮氧化物平均浓度83及83mg/m3,林格曼黑度1级,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林格曼黑度(1级)。 | |
2 | 锻造工艺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速率3.5kg/h)。 | 经现场调查,锻冲设备设置3个集气罩(收集率90%)+1台油雾净化器+1台滤筒式除尘器(1台离心风机,风机风量25948~35598m3/h,处理效率95%)处理;打磨设备设置4个集气罩(收集率90%)+抛丸设备经2个管道收集(收集率100%)+1台滤筒式除尘器(1台离心风机,风机风量16392~25500m3/h,处理效率95%)处理;锻造工艺废气合并后经1个15m高排气筒(D=0.8m)有组织排放。 | 经监测颗粒物平均浓度2.4及6.5mg/m3,速率为0.12及0.3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速率3.5kg/h)。 | |
3 | 铸造抛丸废气 |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A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5mg/m3)。 | 经现场调查,项目铸造抛丸废气设置2个管道收集(收集率100%)+1台滤筒防爆除尘器(风量8050~14490m3/h,处理效率95%)处理,由1个17m高排气筒(D=0.4m)有组织排放。 | 经监测颗粒物平均浓度8.2及11.9mg/m3,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A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5mg/m3)。 | |
4 | 铸造工艺废气 |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A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30mg/m3,颗粒物15mg/m3)。 | 经现场调查,铸造工艺废气设置9个集气罩(收集率90%)+1台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台离心风机,风机风量25948~35598m3/h,处理效率95%)处理,由1个15m高排气筒(D=0.65m)有组织排放。 | 经监测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为1.76及0.89mg/m3,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2.3及3.1mg/m3,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A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30mg/m3,颗粒物15mg/m3)。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华隆●幸福里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限值要求。 | 经现场调查,厂区目前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如下:①设备采购优先选择低噪音型号,安装时加装基座减震;②生产期间门窗处于常闭状态;③企业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53~5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42~4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敏感点华隆●幸福里昼间噪声监测值53~53dB(A),夜间噪声监测值39~47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限值要求。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固废治理设施 | 项目产能不增加,不新增劳动定员,生产过程中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有废钢丸、除尘收灰及废边角料,经现场调查,暂存至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4个,面积各50m2),****公司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有沾染乳化液废金属屑、废乳化液、氧化槽槽液及底渣、废润滑油、含油棉纱及手套。经现场调查,含油棉纱及手套未进行分类收集,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其余危险废物暂存至危废贮存库(锻冲北车间外,面积约50m2),定期交**新天地固体****公司处置。 |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