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安装资质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及可以持续提供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或承诺);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1月至今的合同为准);
5、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安装资质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及可以持续提供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或承诺);
3、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1月至今的合同为准);
4、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原“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中: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1日9:00起至2024年07月08日17:00止(**时间)
现变更为: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8日9:00起至2024年07月15日17:00止(**时间)
(三)原“五、招标文件的递交”中: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14时30分
现变更为: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14时30分
(四)原“六、开标时间及地点”中: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2日14时30分
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14时30分
(五)附件“3.供应商资格要求、5.采购文件的获取、6.响应文件的递交”中相同内容同步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项目建设效能监察工作组。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营镇官井村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6-****088/****671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B座604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9-****7559
电子邮件:****@163.com